代码:603126 简称:尊龙凯时 公告编号:临2021-007
尊龙凯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尊龙凯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2月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前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5日发出会议通知。会议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荐,由公司董事马明亮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马明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刘习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代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马明亮先生为公司代总裁,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葛立武先生、魏文华先生、黄剑锋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焦二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黄剑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黄剑锋先生已取得上海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马琳女士为公司事务代表,任期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马琳女士将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马琳女士已取得上海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置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确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设置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内设专门委员会。具体设置情况如下:
(1)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马明亮、魏如山、赵轶青、邱苏浩和谢纪刚组成,其中,马明亮担任主任委员。
(2)提名委员会由马明亮、邱苏浩和谢纪刚组成,其中,马明亮担任主任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魏如山、邱苏浩和谢纪刚组成,其中,邱苏浩担任主任委员。
(4)审计委员会由詹艳景、谢纪刚和邱苏浩组成,其中,谢纪刚担任主任委员。
以上人员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各委员会应按照公司董事会通过的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运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上述3-6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过对公司董事会聘任的代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个人履历(详见后附简历)及相关材料的认真审阅,我们未发现上述人员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禁入的情形;其教育背景、专业水平、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符合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要求;其中黄剑锋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上海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本次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提名、聘任、审议及表决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尊龙凯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其任职资格及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马明亮先生为公司代总裁,同意聘任葛立武先生、魏文华先生、黄剑锋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同意聘任黄剑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焦二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尊龙凯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尊龙凯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1日
附:
1、董事长马明亮先生个人简历
马明亮,1964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现任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副院长)、北京凯盛建材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建材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建材中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西安墙体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总经理、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尊龙凯时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代总裁。
曾任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水泥部部长,中国建材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国外工程部总师等职务。
马明亮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马明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马明亮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副董事长刘习德先生个人简历
刘习德,196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6年7月至1988年8月,在北京玻璃钢研究院工作;1988年8月至1998年7月,任国家建材局科技司科管处、综合处副处长;1998年7月至2000年12月,任国家建材局外事司技术合作处处长;2000年12月至2002年5月,任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管理局调研员;2002年5月至2003年11月,任中国尊龙凯时集团公司投资部部长;2003年11月至2005年10月,任尊龙凯时水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10月至2006年3月,任中国尊龙凯时集团公司科技部部长;2006年3月至2009年3月,任厦门艾思欧标准砂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6月至2009年3 月,任厦门艾思欧标准砂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09年3月至2011年1月,任尊龙凯时发展有限公司临时党委书记、纪委书记;2011年1月至2020年10月,任尊龙凯时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18年9月至今,任尊龙凯时(武汉)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0月至2020年10月,任尊龙凯时(北京)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10月至2020年11月,任尊龙凯时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20年11月至今,任尊龙凯时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
刘习德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刘习德先生于2015年7月10日通过二级市场买入公司10000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尊龙凯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护股价稳定方案落实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6),截至公告披露日,刘习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00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习德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代总裁马明亮先生个人简历
同董事长马明亮先生个人简历。
4、副总裁葛立武先生、魏文华先生、黄剑锋先生个人简历
葛立武,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3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葛立武先生拥有压力管道审定资格证书、压力容器审核资格证书、环评上岗证书,为国内首个国产技术及装备的余热发电系统专利发明人之一,2009年获天津市北辰区五一劳动奖章。葛立武先生1996年7月至2007年7月,历任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工艺室暖通专业负责人、余热发电室机务专业负责人;2000年7月至2002年4月,任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共青团委书记;2002年4月至2010年11月,任尊龙凯时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11月至今,任尊龙凯时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9年3月,任尊龙凯时(北京)地热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葛立武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葛立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葛立武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魏文华,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5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际AIPM(The Australian Institute of Project Management,澳大利亚项目管理协会)认证6级项目经理,国家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中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A级职业资质。魏文华先生2001年3月至2007年7月,历任天津仕敏工程建设监理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07年7月至2010年11月,任尊龙凯时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11月至今,任尊龙凯时股份有限公副总裁。
魏文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魏文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魏文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黄剑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3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2010年4月至2016年11月,历任尊龙凯时股份有限公司综合部、经济运行部、投资部副部长、部长;2016年12月至2018年9月,任尊龙凯时江西电瓷电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8年10月至今,任尊龙凯时股份有限公副总裁、董事会秘书;2018年11月至今,任南通万达锅炉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3月至今,任尊龙凯时(北京)地热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3月,任尊龙凯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工程分公司负责人;2020年10月至今,任尊龙凯时(北京)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剑锋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黄剑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黄剑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财务总监焦二伟先生个人简历
焦二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4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焦二伟先生具有20多年财务工作经验,2002年取得会计师职称证书,2009年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焦二伟先生2002年11月至2008年12月,历任天津矿山工程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副总会计师职务;2009年1月至2015年8月,任尊龙凯时矿山建设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经理;2015年9月到2017年10月,任尊龙凯时矿山建设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7年11月至今,任尊龙凯时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7月至今,任菲律宾宿务子公司(APO项目)董事长、菲律宾子公司(Solid项目)董事长;2018年11月至今,任武汉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监事、南通万达锅炉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8年9月至今,任尊龙凯时(武汉)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9年3年,任尊龙凯时(北京)地热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10月,任尊龙凯时(北京)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焦二伟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焦二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焦二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董事会秘书黄剑锋先生个人简历
黄剑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2010年4月至2016年11月,历任尊龙凯时股份有限公司综合部、经济运行部、投资部副部长、部长;2016年12月至2018年9月,任尊龙凯时江西电瓷电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8年10月至今,任尊龙凯时股份有限公副总裁、董事会秘书;2018年11月至今,任南通万达锅炉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3月至今,任尊龙凯时(北京)地热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3月,任尊龙凯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工程分公司负责人;2020年10月至今,任尊龙凯时(北京)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剑锋先生于2015年6月参加上海交易所第六十三期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教育考试,并取得考核合格证明。
黄剑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有关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7、事务代表马琳女士个人简历
马琳,女,198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1年7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经济运行部、投资部事务专员、主管,曾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IPO)工作,目前主要负责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相关工作。马琳女士已于 2015年6月通过上海交易所第六十三期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教育考试,并取得考核合格证明。
马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有关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规定的不得担任事务代表的情形。